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證明文件申請

各項證明文件申請

各項證明文件申請表
申辦項目 申辦需附文件 工作流程 辦理時間 需繳費用
中文診斷證明 部隊證明用公函 1. 郵寄臺中坪林郵政90649號信箱
2. 本人交至本院收發室收件
發函辦理約需一週時間 軍人:門急診及出院前二份免費、第三份起每份100元
軍眷:免費一份,第二份起每份100元
民眾:每份100元
軍人:健保IC卡、軍人身份證
軍眷、軍聘僱人員:健保IC卡、 眷補證、聘僱證
民眾:健保IC卡
須本人親自蒞院辦理
門診掛號→醫師開具證明→ 批價繳費→12 號櫃檯用印→核發 隨到隨辦
中文出生證明書 父、母親身份證 本院婦產科申請收件→12號櫃檯用印→核發 隨到隨辦 首次2份以內免費,加一份100元
中文死亡證明書 亡者及直系親屬申請人身份證 出院時由醫師開具證明→12號櫃檯用印→核發 隨到隨辦 首次3份以內免費,每加一份200元
大陸人士來台探病
診斷證明
健保 IC 卡
須本人親自蒞院辦理
門診掛號→醫師開具證明→批價繳費→12 號櫃檯用印→核發 隨到隨辦 每份150元
公、勞、農保險殘廢診斷證明書 健保 IC 卡、攜帶公、勞、農保傷病、殘廢證明書空白單張
須本人親自蒞院辦理
門診掛號→醫師開具證明→批價繳費→12 號櫃檯用印→寄件(核發) 隨到隨辦 每份250元
申請外籍監護工專用診斷證明書 健保 IC 卡、被看護者及雇主身份證正本、被看護者最近三個月內照片二吋一張 ( 傳遞三聯單、巴氏量表表格均由本院統一提供 ) 須本人與病人親自蒞院辦理 門診掛號→醫師開具證明→批價繳費→12號櫃檯用印→核發 隨到隨辦 每份500元
甲種診斷證明書 健保 IC 卡
須本人親自蒞院辦理
門診掛號→醫師開具證明→批價繳費→12 號櫃檯用印→核發 隨到隨辦 每份2500元
全民健康保險重大
傷病診斷證明書
身份證、健保 IC 卡
須本人親自蒞院辦理
門診掛號→醫師開具證明→批價繳費→12號櫃檯用印→核發 隨到隨辦 每份100元
英文診斷證明書 健保 IC 卡、英文姓名需與護照相同
須本人親自蒞院辦理
門診掛號→醫師開具證明→12 號窗口用印→相關部門簽章用印→ 核發 三天 每份200元
英文出生證明書 中文出生證明,夫妻雙方及子女身分證正本,護照(或英文戶籍謄本) 12 號窗口申請單收件→各相關部門簽章用印→核發 三天 每份200元
軍人免技測證明書 健保 IC 卡軍人身份證
須本人親自蒞院辦理
門診掛號→醫師開具證明→12號櫃檯用印→核發 隨到隨辦 免費
聽力障礙復健輔助器需求評估表 健保 IC 卡、攜帶 聽力障礙復健輔助器需求評估表單張
須本人親自蒞院辦理
門診掛號→醫師開具證明→批價繳費→12號櫃檯用印→核發 隨到隨辦 每份 100 元
收據副本申辦說明 請攜帶身份證明相關文件,不接受自行影印之影本。

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04-22033178轉525030

掛號室窗口 當日:每份10元

非當日:第一份50元,第二份開始每份10元

醫療服務

醫療服務表
申辦項目 檢附文件 工作流程 辦理時間 受理單位 需繳費用
軍人除役表 1. 公函
2. 連隊建議表
3. 因病退伍除役證明書乙式3份
單位公函→醫師檢定→開醫評會 →用印核發 十五日 12號窗口 免費
軍人殘障鑑定表 1. 公函
2. 撫恤保險申請表
3. 殘障相關證明文件
公函→國防部後備司令部留守業務處→本院→醫師檢定→醫評會→用印核發
病歷摘要病歷影本 身分證,須本人親自蒞院辦理 1.掛號→醫師同意開單→繳費→病歷室(醫療大樓B1)影印
2.12窗口→登記→繳費→病歷室
隨到隨辦 病歷室 十張以內200元
每加一張5元
住院證明 IC卡、身分證 12號窗口列單用印
(現行住院病患)
12號窗口 民眾50元
軍人免費
軍人免技測證明書 軍人身分證,須本人親自蒞院辦理 掛號→醫師直接開具免技測證明 門診 免費

院址:台中市北區忠明路500號 門診時間(週一~五) 上午診:09:00~12:00 下午診:14:00~17:00 夜間診:18:30~20:30

總機:04-22033178#12 急診室電話:04-36020126 語音預約掛號:04-22033178 人工預約掛號:轉分機525030

(星期六:09:00~12:00 國定假日休診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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